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游说委员会由政治和对外事务专员负责.
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游说委员会应:
- 监察任何可能对学院及学生有利或不利的法例,并就有关事宜向行政会议提出建议.
- 制定完整和全面的宣传计划,包括以下内容(待执行理事会批准):
- 这些计划所涉及的法案
- 与潜在的立法委员进行立法访问
- 你正在会见的联盟伙伴
- 这些合作伙伴将以何种身份提供帮助
- 可利用的立法和信息资源
- 活动的宣传
- 我们会在哪里
- 我们被覆盖了多少(外部来源)
- 预算请求
- 所有宣传计划一经批准就付诸行动
- 只有在符合第11条的情况下,才能采取事先未批准的行动, 宪法第4条.